合同无效风险:根据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“租赁车牌”行为违反了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秩序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因此不应受到法律的肯定性评价,故合同的签署双方因“租赁车牌”而签订的合同无效
 
财产被抵押、出售风险:在“车户分离”的情况下,如果登记车主擅自将车辆出售或抵押,实际购车人向善意第三人主张返还车辆或排除抵押权,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。
 
车辆被法院查封、拍卖的风险:如车辆登记的权利人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或生效裁判确定的债务,则可能存在被法院查封或拍卖的风险。实际购车人有权以案外人身份就强制措施提出异议,但根据北京法院目前的裁判方向,通常无法阻却司法保全和执行程序。
 
交通事故担责风险:车牌出租后,租赁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出租方就非常麻烦。尤其在发生人身损伤后,很大概率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。伤者除了驾驶人外,肯定会将车辆所有人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。虽然对于出租方,法律上规定的是承担过错责任,但事实上如果租赁方又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,这就超出了出租方的控制范围了。
 
经济风险:车牌租赁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。如果承租方无法按时支付租金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,出租方可能会面临经济损失。此外,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进行不当使用或损坏,出租方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。
 
信用风险:车牌租赁涉及双方的合作和信任。如果其中一方存在欺诈、违约等行为,将会对另一方造成信用损失和信任危机。因此,在选择合作伙伴时,需要谨慎考虑对方的信誉和资质。
 
综上所述,承租方选择车贷来租赁京牌,不仅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,还可能面临财产被抵押、出售的风险,车辆被法院查封、拍卖的风险,交通事故担责风险,经济风险以及信用风险。因此,在考虑租赁京牌时,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,新途小涵建议最好选择靠谱的中介平台可以保障客户双方的权益。同时,也需要加强自我保护和风险意识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